Page 87 - 循人中学行政手册Tsun Jin High School Administative 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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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考老师须依“考试规则”和“监考须知”的规定执行监考工作,并检查学生证。没

                           有学生证者,若监考老师可以证实其身份则可让其与考,否则令其到教务处进一
                        步处理。

                    九、命题兼评阅老师在当天考后向教务处领取答卷评阅,并在考后第二天将阅毕答

                           卷和分数交教务处登录。

               B24 学生作业定期检查实施办法 Peraturan Pemeriksaan Buku Latihan Pelajar

                    一、各科学生作业定期检查,依据下列原则办理:

                        (一) 各科任老师的学生作业,由有关教研组长检查,再经教务处与校长复查 。
                        (二) 各教研组长的学生作业由教务处检查,再经校长复查。

                    二、作业检查程序如下:
                        (一)  抽查每位老师一班全部学生的作业。

                               1.由教务处公布抽查班级。
                                 2.教研组长的作业和进度表送交教务主任。

                        (二)  科任老师填写《学生作业进度表》。

                                 1.作业进度的规定时间另订。
                                 2.每班每科填写一张。

                                 3.统考科目和政考科目必须分开表格填写。
                        (三)  科任老师填写抽查班级的《学生作业检查报告表》。

                                 1.只需填报该班下列情况的学生作业状况
                                  (1) 没交齐作业受检

                                  (2) 没有完成预定作业份量

                                  (3) 写作业不积极
                         (四) 教研组长收到受检作业和表格后,对照该班的《学生作业进度表》检查作

                              业,并填妥《学生作业检查报告表》中的“老师批改状况”栏。
                         (五)  教研组长将已受检的学生作业退回给科任老师,《学生作业进度表》和


                               《学生作业检查报告表》则送交教务主任。·
                         (六)  教研组长认为有需要也可以将已受检的学生作业送交教务主任复查。
                         (七)  作业检查也包括政考科和选修科的作业。

                    三、检查时发现学生没有完成预定作业份量或平时学习表现不积极,由科任老师或
                           教研组长在《学生作业检查报告表》上建议教务处进一步处理。

                    四、学生缺交作业或没有完成预定作业份量,将由教务处酌予扣分,并会同训导处
                           依校规办理。

                    五、教务处也可对学生采取“全科作业检查”的方式。受检学生必须依教务处指示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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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5xzB.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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