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7 - 循人中学行政手册Tsun Jin High School Administative 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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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考老师须依“考试规则”和“监考须知”的规定执行监考工作,并检查学生证。没
有学生证者,若监考老师可以证实其身份则可让其与考,否则令其到教务处进一
步处理。
九、命题兼评阅老师在当天考后向教务处领取答卷评阅,并在考后第二天将阅毕答
卷和分数交教务处登录。
B24 学生作业定期检查实施办法 Peraturan Pemeriksaan Buku Latihan Pelajar
一、各科学生作业定期检查,依据下列原则办理:
(一) 各科任老师的学生作业,由有关教研组长检查,再经教务处与校长复查 。
(二) 各教研组长的学生作业由教务处检查,再经校长复查。
二、作业检查程序如下:
(一) 抽查每位老师一班全部学生的作业。
1.由教务处公布抽查班级。
2.教研组长的作业和进度表送交教务主任。
(二) 科任老师填写《学生作业进度表》。
1.作业进度的规定时间另订。
2.每班每科填写一张。
3.统考科目和政考科目必须分开表格填写。
(三) 科任老师填写抽查班级的《学生作业检查报告表》。
1.只需填报该班下列情况的学生作业状况
(1) 没交齐作业受检
(2) 没有完成预定作业份量
(3) 写作业不积极
(四) 教研组长收到受检作业和表格后,对照该班的《学生作业进度表》检查作
业,并填妥《学生作业检查报告表》中的“老师批改状况”栏。
(五) 教研组长将已受检的学生作业退回给科任老师,《学生作业进度表》和
《学生作业检查报告表》则送交教务主任。·
(六) 教研组长认为有需要也可以将已受检的学生作业送交教务主任复查。
(七) 作业检查也包括政考科和选修科的作业。
三、检查时发现学生没有完成预定作业份量或平时学习表现不积极,由科任老师或
教研组长在《学生作业检查报告表》上建议教务处进一步处理。
四、学生缺交作业或没有完成预定作业份量,将由教务处酌予扣分,并会同训导处
依校规办理。
五、教务处也可对学生采取“全科作业检查”的方式。受检学生必须依教务处指示按
教-23
23-5xzB.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