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5 - 循人中学行政手册Tsun Jin High School Administative 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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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假
                            (三) 丧假:因亲属丧亡,由家长亲自到校证实并按请假手续向训导处申请核准

                                              批特别事假者。
                    二、除非特殊情况获得训导主任特准,上述病假和丧假的考试免计成绩申请必须于

                        考期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办妥手续,逾期自误考试成绩作零分计。
                    三、学生因病或其他因素而免计有关科目的期末考成绩,其学期成绩计算如下:

                        (一) 若超过一个试卷(如语文科)的其中一份试卷免计分:

                               以该科目其他试卷分数作 100%计算作为期末考的分数。
                        (二) 若只有一份试卷免计分:

                               该科目的学期成绩不计分,以“-”表示 。
                    四、凡符合第一条条款情形者,训导处将所核准的请假资料交教务处登录,教务处

                        发出通告通知有关科目的科任老师。
                    五、不符合第一条款之缺考学生,有关缺考科目的成绩以零分计。

                      六、凡因其他特殊情形要求免考不计成绩的缺考学生,由教务处签具意见,请校长

                         核定之。


               B22 学生升留级补考实施办法 Peraturan Pengurusan Peperiksaan Susulan

                    一、报名补考资格:

                        (一)  留级学生(高三除外)学年总平均实得分数达补考标准者。
                        (二)  初一、初二重读生又留级者。

                         (三) 初一、初二、初三、高一、高二的体育校队,学年总平均实得分数低于补

                              考标准不超过2分者。
                   二、报名补考程序如下:
                        (一) 填写教务处提供的《升留级补考报名表格》,并向教务处缴交补考费用。

                             (注:全年学杂费缴清者才准予报考)

                        (二) 缴回《升留级补考报名表格》给教务处。
                        (三) 到教务处布告栏了解补考时间与地点。

                   三、补考科目:

                        (一) 必考下列各科目。若有关科目的学年平均分数及格则免补考该科(不得另外
                               要求补考),但该免补考科目的学年平均分数仍然必须计入补考成绩中。

                            1. 初中一、二、三留级生:华文、国文、英文、数学、科学、历史、地理。
                            2. 高中一、二理科留级生:华文、国文、英文、高级数学、物理、化学、生物。

                            3. 高中一、二商科留级生:华文、国文、英文、数学、簿记与会计、
                                                        商业学、经济学、历史、地理。
                        (二) 联课活动、音乐(初中)、体育、美术、电脑、书法、操行学年平均分数计入

                            补考成绩中。

                                                           教-21
               23-5xzB.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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