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2 - 循人中学行政手册Tsun Jin High School Administative 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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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分批轮换地每次抽一部分学生的作业等方式来批改,但批改量至少是该
班学生人数的一半。同时教师应公布习题解答或作业讲评等让作业没被抽
改到的学生自行订正作业中的错误,认识出错的原因。教师应在没抽改的
作业上签上“阅”字及日期。
三、批改方式可以互相配合或穿插使用。采用“部份细改”的方式可以减轻教师负担,
以便腾出时间加强备课、教研和进修,并有利于有重点地深入了解分析学生作
业存在的问题,因此采用这种批改方式的教师必须在课堂上进行作业讲评或将
一、二份完成较好的作业,批改后张挂出来为“作业示范”和学生订正的参考标
准。
四、“部分细改”的方式也适用于政考科的数学。
五、要求学生用尺划线,写字端正。初中学生必须将数目字或文字端正的写在方格内。
B30 教职员在校收费补习细则 Peraturan Kelas Tuisyen Dalam Sekolah
一、教职员在课余于校内(任何场所)对学生进行收费补习必须向教务处索取表格填写
申请,符合以下条款。
二、补习学生对象只限教师没有教授班级的在籍学生。
三、补习场地以学校使用用途为优先。
四、教职员补习时间若与学校活动、会议冲突 ,以后者为优先。
五、一名教职员在一周内最多开两班补习班,每班学生人数最多 10 名。
六、每班补习班每周至少上课 3 小时。
七、每名学生每月补习费最多 50 元。
八、每次补习(如有用到课室)需缴 10 元电费给学校,由联课活动处处理。
九、此项细则若有未尽善处,校方有权修定之。
B31 学生学籍资料及证件管理办法 Peraturan Pengurusan Data Pelajar
一、本校学生资料概以学籍资料所载者为依据,此学籍资料每年年初会校对一次。
二、学生必须填写监护人资料,学校将以监护人为联系对象。
三、凡在该年校对期限后因学籍资料错误,导致该年本校发出的证件(学生证、成绩
单、毕业文凭、离校证书、电脑证书、联课活动证明书等)有误者,可以依下列
手续申请更换证书正本:
(一) 首先申请更正有关资料,并向教务处缴交更正资料手续费 RM20。
(二) 资料更正后,才能申请更换证书(须缴回原证书注销),更换证书手续费为每
份 RM20,合共 RM40。(若是打字错误,免交更正资料手续费)。
(三)上述申请须填妥《申请补发证件表格》,证书需要的照片为 5cm(正面半身,
限穿校服,看到校徽)近照。
教-28
23-5xzB.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