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9 - 循人中学行政手册Tsun Jin High School Administative 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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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下列规定之一者记小过:
               1. 破坏校誉行为。                         12. 携带违禁品。

               2. 没有得到校方的允许、                      13. 违反手机规定的行为。
                   使用学校的名誉活动。

               3. 随地吐痰,乱丢垃圾。                      14. 侵犯他人隐私。
               4. 言语态度轻浮。                         15. 欺骗、冒用、伪造行为。

               5. 涂污墙壁,污损公物。                      16.  逃课、逃学行为。

               6. 集会故意不出席。                        17.  破坏校誉者。
               7. 考试犯规。(考场内携带手机)  18. 触犯记大过行为但勇于认错且具有悔意者。

               8. 对师长无礼。                          19.  触犯其他记小过条规。
               9. 烫发或发型标新立异,

                   劝导后仍旧不肯修改。
               10. 喝酒行为。

               11. 到电子娱乐中心或桌球中心

                       (三)有下列规定之一者记大过:

               1.  冒用或伪造家长文书印章签名。                             10. 偷窃行为。
               2.  假冒学校名义向外活动。                                11.  欺负 / 殴打 / 霸凌同学。

               3.  严重破坏公物。                                    12.  酗酒、吸烟、赌博行为。

               4.  严重破坏秩序。                                    13.  违犯校规不受训诲。
               5.  严重破坏校誉行为。                                  14.  严重违犯考场规则。

               6.  考试作弊。                                      15.  反抗或恶言侮辱师长。
               7.  考场内手机违规行为。                                 16.  携带色情书刊或影带或光碟。

               8.  手机内拥有色情文、照片或视频片段。  17.  触犯其他记大过条规。
               9.  严重侵犯他人隐私。


                       (四)违反下列规定之一者将被勒令退学或休学:
                          1.  被记大过足三次。                      4.  严重违犯校规。

                          2.  全年操行平均不及格。                    5.  严重犯规一次连记 3 个大过。
                          3.  严重侮辱师长。

                       (五)凡被记达两大过者,校方将书面通知、由训导处老师接见家长,并须将

                              签收回条交还训导处存档,同时强制进行销过辅导。
                      (六)每一缺点扣一学期操行 1 分;合三缺点为一小过扣一学期操行 3 分;合

                              三小过为一大过,扣一学期操行 9 分。
                       (七)学生行为之奖惩,除依照本办法之各项规定予于执行外,并得视年龄之

                              长幼、班级之高低、动机与目的、态度与手段、行为之影响等情形,酌
                              情处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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