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8 - 循人中学行政手册Tsun Jin High School Administative 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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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名        大功 1 个         小功 2 个        小功 2 个        优点 2 个
                              第 3 名        小功 2 个         小功 1 个        小功 1 个        优点 1 个

                              第 4 名        小功 1 个         优点 2 个        优点 2 个            -

                              优胜奖          优点 2 个         优点 1 个        优点 1 个            -
                               注:1.全国性 A 是指有经州或区比赛再进入全国性的比赛。

                                      2.全国性 B 是指直接进入全国性比赛者。

                       (五)服务奖励规定:每学期服务奖励最高限制
                                             学 长 团:最高奖励两个大功一小功

                                             服务团体:最高奖励一大功二小功
                                             毕  联  会:最高奖励一大功一小功

                                             其余团体:最高奖励一大功
                       (六)奖励加分项:

                           1. 服务与学术:每一优点加一学期操行 1 分,合三优点为一小功;每一小功加

                                            一学期操行 3 分,合三小功为一大功,加一学期操行 9 分。
                           2. 对外比赛优异表现:

                               (1)  凡记一个优点、两个优点或一个小功加操行 1 分。
                               (2)  凡记一小功一优点、一小功两优点、两小功加操行 2 分。

                               (3)  凡记两小功一优点以上加操行 3 分。
                          奖励项       优 1    优 2    功 1  功 1优 1  功 1优 2  功 2         功 2优 1     功 2优 2  大功以上

                           加分         1      1     1        2        2       2        3          3           3

                           3.   全勤加分办法如下:
                                (1) 只有一个学期全勤,学期操行加 1 分,学期总平均加 0.5 分。

                                (2) 全年全勤,学期操行加 2 分,学期总平均加 1 分。
                  二、 惩罚规定

                       (一) 有下列规定之一者记缺点:
               1.  违反校规情节轻微者。                             12.  佩戴首饰。
               2.  校服不整,校服不合标准。                           13.  故意留书。
               3.  不遵守请假规则。                               14.  两次警告处罚者。
               4.  换节随意走出课室。                              15.  五次集会或上课不准时者。
               5.  不遵守秩序。                                 16.  上课时吃东西。
               6.  在课室里高声大喊。                              17.  无故旷课。
               7.  上课时仍留在食堂。                              18.  携带违禁品到校者。
               8.  不听从师长教导。                               19.  不当使用相机或音响。
               9.  到校后未经允许随意离开校园。                         20.  触犯其他记缺点条规。
               10. 任意涂写白板。                                21.  触犯记小过行为但勇于认错且具有悔意者。
               11. 仪容不合标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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