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3 - 循人中学行政手册Tsun Jin High School Administative 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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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最佳事务:
                            1.初审:
                               (1) 团体平时评鉴社团储藏室管理(G6 之五之(六))、社团壁报制作(G6 之
                                   五之(七))及活动场地清洁(G6 之五之(八))三项总和前 5 名之团体事
                                   务入选
                               (2) 由顾问推荐正事务或副事务 1 人面试
                            2.决审:独立委员会评审。

                        (六)最高成就:
                            1.初审:基本资料(个人履历,历年学会表现)
                            2.决审:独立委员会评审。
                               (1) 淘汰不达基本条件第(四)款者
                               (2) 确定金奖和银奖及铜奖得奖人。

                      注: 1.上述第三项之第(二)至第(四)项若因同分而超过 5 名入围者,则由相关项
                               目之笔试成绩决定入围者(例:最佳秘书笔试联课活动处规章及秘书项
                               目)。
                           2. 最佳执委奖每一类别只选 1 名得奖者。

                   四、奖励办法:
                        (一) 最佳执委:奖状一张,奖杯一座。
                        (二) 最高成就:1. 金奖:奖状一张,奖杯一座。
                                          2. 银奖:奖状一张。
                                          3. 铜奖:奖状一张。

                   五、附则:(一) 独立委员会之人选由校长遴选。
                             (二) 本办法经行政会议通过后,公布实施。修正亦同。


               1998 年 3 月 19 日第五次行政会议通过。                   2018 年 12 月 11 日第 1 次行政会议通过修正。
               2003 年 11 月 8 日第十二次行政会议通过修订。                2021 年 1 月 4 日第 1 次行政会议通过修正。
               2016 年 12 月 13 日第一次行政会议通过修正。                2022 年 11 月 10 日第十一次行政会议通过修正。



               G9 制服团体行使特别惩戒权须知(此条文于 2005 年 11 月 10 日第十二次行政会议删除)


               G10 活动场地借用规定 Peraturan Permohonan Penggunaan Dewan dan Bilik Darjah Sekolah
                    一、  依据:循人中学联课活动团体组织及活动管理办法。
                    二、 主管单位:联课活动处。
                    三、 申请日期:有关活动(包括开会)开始的 3 天前。
                    四、 联课活动团体:校内各联课活动团体借用活动场地举办活动(包括开会),有关
                         活动须先得到负责老师签署,方得申请借用活动场地。校内各联课活动团体借
                         用活动场地,凡经核准者,如因故停用或延期使用,必须书面通知联课活动
                         处,且要有负责老师之签章。
                    五、班级:比照联课活动团体办理,惟负责老师为班导师。
                    六、补习班:须先得到教务处核准,方得申请。比照联课活动团体办理,惟负责老
                               师为补习老师。费用每次 10 令吉(2 小时)。
                    七、校外团体:须先得到校长核准。


               23-24xzG.doc                                                                         联-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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