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3 - 循人中学行政手册Tsun Jin High School Administative 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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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最佳事务:
1.初审:
(1) 团体平时评鉴社团储藏室管理(G6 之五之(六))、社团壁报制作(G6 之
五之(七))及活动场地清洁(G6 之五之(八))三项总和前 5 名之团体事
务入选
(2) 由顾问推荐正事务或副事务 1 人面试
2.决审:独立委员会评审。
(六)最高成就:
1.初审:基本资料(个人履历,历年学会表现)
2.决审:独立委员会评审。
(1) 淘汰不达基本条件第(四)款者
(2) 确定金奖和银奖及铜奖得奖人。
注: 1.上述第三项之第(二)至第(四)项若因同分而超过 5 名入围者,则由相关项
目之笔试成绩决定入围者(例:最佳秘书笔试联课活动处规章及秘书项
目)。
2. 最佳执委奖每一类别只选 1 名得奖者。
四、奖励办法:
(一) 最佳执委:奖状一张,奖杯一座。
(二) 最高成就:1. 金奖:奖状一张,奖杯一座。
2. 银奖:奖状一张。
3. 铜奖:奖状一张。
五、附则:(一) 独立委员会之人选由校长遴选。
(二) 本办法经行政会议通过后,公布实施。修正亦同。
1998 年 3 月 19 日第五次行政会议通过。 2018 年 12 月 11 日第 1 次行政会议通过修正。
2003 年 11 月 8 日第十二次行政会议通过修订。 2021 年 1 月 4 日第 1 次行政会议通过修正。
2016 年 12 月 13 日第一次行政会议通过修正。 2022 年 11 月 10 日第十一次行政会议通过修正。
G9 制服团体行使特别惩戒权须知(此条文于 2005 年 11 月 10 日第十二次行政会议删除)
G10 活动场地借用规定 Peraturan Permohonan Penggunaan Dewan dan Bilik Darjah Sekolah
一、 依据:循人中学联课活动团体组织及活动管理办法。
二、 主管单位:联课活动处。
三、 申请日期:有关活动(包括开会)开始的 3 天前。
四、 联课活动团体:校内各联课活动团体借用活动场地举办活动(包括开会),有关
活动须先得到负责老师签署,方得申请借用活动场地。校内各联课活动团体借
用活动场地,凡经核准者,如因故停用或延期使用,必须书面通知联课活动
处,且要有负责老师之签章。
五、班级:比照联课活动团体办理,惟负责老师为班导师。
六、补习班:须先得到教务处核准,方得申请。比照联课活动团体办理,惟负责老
师为补习老师。费用每次 10 令吉(2 小时)。
七、校外团体:须先得到校长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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