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为信校长
民国6年(1917)入广州广东省立第一中学。
民国9年(1920)入北京新华大学。
民国11年(1922)入国立北京法政专门学校。
民国12年(1923)赴爪哇八间端,任中华小学校长。
民国13年(1924),与潘鼎铭、潘燕修等人组织、成立“淡水青年新社”,任“淡青社”主任委员。“淡青社”办起青年新社小学,郑任校务主任。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民国16年(1927),任广州国民革命军第四军政治部的上尉股员。
民国17年(1928)1月至民国20年(1931)12月,任赤溪县(后并入台山县)冈头区小学校长。
民国21年(1932)1月至民国22年(1933)夏,任惠阳“淡水书局”总经理。
民国22年(1933)冬,在李济深任主席的“福建人民政府”当监印,后当财政科员。
民国25年(1936),至吉隆坡雪兰莪州任吉隆坡循人小学校长。
民国26年(1937)8月,爱国侨领陈嘉庚等人在南洋成立“马来亚新加坡华侨筹赈祖国伤兵难民大会委员会”,郑被选为该会委员。
民国27年(1938)10月,侨领黄伯才等人在吉隆坡成立南洋英荷两属惠州同侨救乡委员会,郑被选为该会委员。
民国29年(1940)10月雪兰莪州总视学官取消他的教员注册证,郑转而从事文书、家庭教师等工作。
民国34年(1945)8月,吉隆坡循人小学校董会再聘郑为校长。郑爱护学生,教育有方,受称赞。
1950年11月回广东,任广东省归国难侨处理委员会办事处秘书。
1956年8月,加入中国致公党,先后任致公党惠阳县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
1957年,郑发动惠阳籍华侨、港澳同胞集资创建惠州华侨中学,任校董会第一副董事长。
1962年,被选为惠阳县副县长。尔后,先后被选为中国致公党七、八届中央候补委员,致公党四届广东省委委员,致公党惠州市委主任委员,惠阳县政协副主席,全国侨联委员,惠阳县侨联副主席。晚年回淡水居住。
1990年3月4日病逝。
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view/893757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