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7 - 循人中学行政手册Tsun Jin High School Administative 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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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代表学校出席有关辅导的研讨会、交流会活动等。
E5 贷学金/初中助学金/社团奖励金规则 Peraturan Permohonan Bantuan Kewangan
一、贷学金:(按A24循人中学贷学基金章程处理)
(一)宗旨: 1. 协助清寒学生接受本校高中教育。
2. 协助本校教职员子女修读大专教育。
3. 协助保送本校高中毕业生赴指定大专深造,唯毕业后必须回本校执教至
少四年。
(二)申请资格:1. 凡符合条件之本校高中部学生皆可提出申请。
2. 凡符合条件并在本校服务满八年之教职员,其子女经由国内外大学或
专科学院录取,或正在大专院校攻读者皆可提出申请。
3. 凡夫妻皆为本校教职员者,可个别为其子女申请,其最高贷款额由贷
学基金委员会决定。一旦离职,其子女贷款自动终止。如有特殊情况
得由委员会灵活处理。
4. 申请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a.成绩优异;b.家境清寒;c.品行良好;d.家长或监护人同意书。
5. 保送本校高中毕业生赴指定大专深造,由校方推荐。
二、初中助学金/社团奖励金:
(一) 宗旨: (1) 协助清寒及品学兼优的同学完成中学学业。
(2) 培养同学感恩、服务及回馈的精神。
(二) 类别: (1) 校内助学金(本助学金是由董事、家长、社会人士所赞助。)
分成三种: 1. 学费全免
2. 学费半免
3. 学费部份免
(2) 社团奖助学金
1. 董总周瑞标独中助学金
2. 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工商总会中学助学金
3. 吉隆坡仙四师爷庙独中学生奖励金
4. 祗园清寒子弟助学金
5. 雪隆惠州会馆中学奖学金
6. 新街场路发展华小工委会华文独中奖励金
7. 广东义山助学金
(三)申请资格: 凡品学兼优、家境清寒、有良好服务精神的同学皆可申请,被录取后
须依校方规定为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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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xzE.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