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4 - 循人中学行政手册Tsun Jin High School Administative 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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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中班级监督时间:第二次下课(11.30~~12.05 时),只监督一次。 监督的同学,必
                              须在五分钟之内,穿好制服,抵达食堂的岗位。

                 (二)第二次下课监督的同学(包括高、初中),可于上课前 5 分钟,排队的同学减少时,
                        前往贩售台购买食物(只允许购买干粮、面包等简便的食物),购买后可以边走边

                        吃,唯不得坐在食堂内享用。同学不允许购买和携带饭类、面类及味道浓烈的食品

                        回课室,违规者一律照章处置。
                 (三)以班级为单位,每两周轮替监督一次。监督期间,班级负责同学必须保管好外套与

                        记名簿等配备。遗失或刻意损坏、涂鸦配备,该班级须加倍赔偿(一件赔两件,一
                        本赔两本)。

                 (四)每次下课监督开始,负责同学须立即到事务处领取三样东西:一把扫把,一个畚斗
                        及一卷卫生纸(以上物品皆备倒翻汤汁之用);下课监督完毕,负责同学须交回事

                        务处。

                 (五)每个同学必须清楚本身的站岗位置,以让监督工作顺利进行。
                 (六)同学们站岗时,必须在班上穿着好外套,方可下到食堂进行监督的工作。外套不可

                        披在肩上或塞在袋子内。
                 (七)监督完毕,进入课室内方可脱下外套。建议把外套挂在椅子上晾干去除异味后,再

                        折叠好交给负责同学存放好,以利下一次监督使用。
                 (八)每次监督,班级负责同学若发现监督老师超过五分钟尚未抵达食堂现场,必须到办

                        公室找有关老师。若找不到监督老师,负责同学必须向训导处负责老师报备。

                 (九)班导师和班级总负责同学必须做好督导的角色,领导同学做好食堂的监督工作。
                 (十)同学在监督的过程中,若发现同学违规,如:不收拾碗盘、餐具、水杯及食物残渣

                        等行为,应立即劝导。若违规者不听劝告,监督同学可以记录他们的名字及学号,
                        并于当天内交由训导处处理,监督同学无需和违规者争执。

                 (十一)完成两周的监督工作后,负责同学必须安排同学将外套清洗干净(交给洗衣店清

                                  洗亦可),并于隔周星期一早上七点之前,交回训导处,以便转交给下一个班级
                                  做好监督工作,万万不能够拖延,以致延误工作。

                 (十二)凡是新的食堂监督的班级总负责同学,务必于星期一早上七点之前,到训导处领
                                  取外套及记名簿,以便工作顺利。

                 (十三)《站岗分配图表》必须张贴在班级的布告栏上,以便同学查看,并清楚本身的岗
                                     位及职责。

                 (十四)若发现同学多拿汤匙或叉时,应劝导同学马上放回原位。如果同学不听劝导,应

                                  将其名字记录起来,然后报告给训导老师知道。

              三、食堂监督须知(高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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