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3 - 循人中学行政手册Tsun Jin High School Administative Manual
P. 153

C23 循人中学销过辅导办法 Program Bimbangan Pelupusan Kesalahan
                    一、 宗旨:鼓励学生改过自新,发挥积极的教育爱心。

                    二、 对象:凡曾经被训导处处罚记过的学生。

                        三、申请办法:
                          (一)  在被校方处罚记过超过一个月后,有心改过自新的同学。在规定时间内

                              向训导处领取销过辅导申请表格,填妥后亲自交训导处负责老师。
                        (二) 申请表格必须详细说明申请理由及犯过者之具体改善行为的方法。

                        (三) 附上家长、师长及同学的推荐书。
                        (四) 训导处审核批准后,正式接受为销过辅导学生。

                    四、观察与审批:

                         (一)   销过辅导申请每年均分成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在开学的第一周开始,
                              每个阶段间隔约二个半月。

                         (二)  训导处接受学生销过辅导之申请后,必须即刻将其有关资料 (如:犯过记
                              录等) 汇集立档。

                         (三)  观察期分几个种类:

                             1. 两个小过或少于两个小过者,必须进行两个阶段的评估。(约 120 个上课天)
                             2. 一个大过或两个小过以上者。必须进行三个阶段的评估。(约 180 个上课天)

                         (四)  观察期间至少有三位老师 (至少两位班上主科老师) 及操行达 77 分以上的两位
                                  同学 (该同学必须是班委、所参加学会的执委或学长团成员) 给予定期评鉴。

                              1.  须有三位老师(至少两位班上的主科老师)
                              2.  家长一位(父或母)

                              3. 操行达 77 分以上的两位同学,该同学必须是班委、所参加学会的执委

                                或学长团成员。
                         (五)  观察期间,由销过学生透过销过辅导服务表每周为老师服务一次,作为督

                                  促,鞭策及校方考核之用。
                         (六) 任何观察期满后,销过学生请推荐老师做总评是否赞成该生销过,最后呈

                             行政会议做最后决定。

                         (七) 每次最多可以销掉一个大过。
                    五、其他:

                         (一) 同样内容之一经注销后不得再犯,否则将加倍处罚。
                         (二) 本销过辅导办法在于鼓励学生改过迁善之主动性与积极性。

                        (三) 凡被处罚达两大过的学生,将被强制性参加销过辅导。

                    行政上不需要安排设计活动给有关学生,而由有关学生自己选择决定参与校内外
                   各种有益身心的活动或服务,当然也包括他们在课业方面的学习和努力。从申请





                                                          训-22
               23-7xzC.docx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154   155   156   157   158